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| |||||||||||||||||
工程编号 | 210101TP001019878 | 工程名称 |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 | ||||||||||||||
标段编号 | 210101TP001019878001001 | 标段名称 |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(EPC总承包三期) | ||||||||||||||
建设单位 |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| 填报单位 |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| ||||||||||||||
工程类别 | 施工 | 招标方式 | 公开招标 | ||||||||||||||
公示开始时间 | 2023年08月28日 | 公示结束时间 | 2023年08月31日 | ||||||||||||||
项目所在区域 | 辽宁省·沈阳市·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| 建设地点 |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| ||||||||||||||
拟中标单位信息 | |||||||||||||||||
单位名称 | 项目负责人 | 注册资格 | 证书编号 | 投标报价 | 工程工期 | 质量要求 | 企业资质 | 评审得分 | |||||||||
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;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 | 杨仲平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 | 湘1152013201403697 | 350287612.800000元 | 366日历天 |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,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| [市政公用工程特级(施工总承包)];[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] | 90.2 | |||||||||
中标候选人情况 | |||||||||||||||||
候选人排序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||||||||||||||
单位名称 |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;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 |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;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|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;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| ||||||||||||||
项目负责人 | 杨仲平 | 唐绍华 | 邓志勇 | ||||||||||||||
施工项目负责人 | 杨仲平 | 唐绍华 | 邓志勇 | ||||||||||||||
设计项目负责人 | 张颖杰 | 何挺 | 吴旭 | ||||||||||||||
施工负责人资质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(湘1152013201403697)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(鄂1422008200907249)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赣 1362020202100320 | ||||||||||||||
设计负责人资质 | [一级注册建筑师](20163103107) | [一级注册建筑师](20144201064) | [一级注册建筑师](20141200784) | ||||||||||||||
注册资格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 | [一级注册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 | ||||||||||||||
证书编号 | 湘1152013201403697 | 鄂1422008200907249 | 赣 1362020202100320 | ||||||||||||||
投标报价 | 350287612.800000元 | 344185019.990000元 | 350633889.100000元 | ||||||||||||||
工程工期 | 366日历天 | 366日历天 | 366日历天 | ||||||||||||||
质量要求 |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,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|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;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,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 |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, 达到合格标准,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。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,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规范及标准并达到相关审图要求。 | ||||||||||||||
企业资质 | [市政公用工程特级(施工总承包)];[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] | [市政公用工程特级(施工总承包)],[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] | [市政公用工程一级(施工总承包)],[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] | ||||||||||||||
评审得分 | 90.2 | 88.5 | 78.38 | ||||||||||||||
企业业绩 |
|
|
|
||||||||||||||
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| |||||||||||||||||
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|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联合体单位: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)的投标业绩为: 业绩1:济宁市任城区运河西路(东陈生产桥-临菏路)道路升级工程第一段F+EPC 业绩2: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麟岗大道、五常路、六顺路、九乡河东路三期、河清路二期、同舟路、二象路三期、润苏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| ||||||||||||||||
废标情况 | 废标单位 | 废标原因 | |||||||||||||||
报价修正 | 修正内容 | 报价修正情况 | |||||||||||||||
异议投诉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: 1.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:http://www.lnsgczb.com:8055/TPBidder/memberframe 2.在【业务管理】模块找到【投诉异议】菜单 3.异议提出:选择【异议】模块后【新增异议】 4.投诉提出:选择【投诉】模块后【新增投诉】 |